电信诈骗之所以被称为“电信诈骗”,是因为它 利用电信网络进行的诈骗活动。这里的“电信”指的是电信网络,包括电话、网络、短信等通信手段。电信诈骗的核心在于犯罪分子通过这些电信网络手段,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从而骗取受害人的钱财。由于这种诈骗手段主要通过网络和电信工具实施,因此得名“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的特点包括:
远程和非接触式:
犯罪分子通常通过电话、网络或短信与受害人联系,不需要与受害人面对面接触。
编造虚假信息:
为了诱骗受害人,犯罪分子会编造各种虚假信息,如冒充他人身份、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服务等。
诱使打款或转账:
通过欺骗手段,犯罪分子会诱使受害人将钱财汇入指定的账户。
手段多样:
电信诈骗手段包括冒充公检法、银行工作人员、商家公司、国家机关等,以及伪造各种合法形式进行诈骗。
电信诈骗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分子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甚至更高刑罚。
建议公众提高警惕,遇到可疑的电话、网络或短信诈骗时,及时报警,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