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后写欠条仍然是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使行为人在诈骗后出具了欠条,这并不改变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这种行为仍然构成诈骗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在诈骗后主动写欠条,并且有还款的真实意图,这可能不会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欠条是虚假的,或者债务人根本没有还款的意图,那么这可能被视为诈骗行为。
诈骗后写欠条仍然是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使行为人在诈骗后出具了欠条,这并不改变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这种行为仍然构成诈骗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在诈骗后主动写欠条,并且有还款的真实意图,这可能不会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欠条是虚假的,或者债务人根本没有还款的意图,那么这可能被视为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