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房产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明。
预售、销售许可证(如适用)。
合同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其他相关材料
房产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房产契税完税凭证。
契税减免审批表(如适用)。
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如房产为共有人)。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单位买房或卖房)。
公证费用
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请根据具体公证事项的要求和公证处的指导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