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迁出人与迁入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迁入人与户内成员的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本地房屋产权证明;
其他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如工作调动证明、学校证明等。
申请迁出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领取迁移证件,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申请迁入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户政科申请迁入;
领取《准迁证》。
办理迁入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迁移过程中可能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
某些情况下,如复员、转业军人等,可能需要额外的证明文件。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