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长病假工龄的计算方法如下:
连续病假6个月以内:
病假期间应该连续计算工龄。
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
病愈后继续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那部分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病假超过6个月后复工:
复工后继续请病假的,继续请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
旧病复发或另染新病:
如果原来的疾病已好,因工作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染新病的,其复发或新病后的连续病假6个月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工龄,超过6个月的那部分时间,不计算工龄。
半工半休:
职工因病半工半休的,半休2天按病休1天计算。
离休条件的老干部:
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除外。
事业单位:
指公立学校、医院及科学研究机构等,其病假期间工作年限的计算也遵循上述规定。
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系数根据连续工龄确定,连续工龄越长,病假工资比例越高,最高可达到100%。
以上规定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企业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