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指在中国经济统计系统中,达到一定规模的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常以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金额(如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为划分标准。
2.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限额的批发和零售企业。
4.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限额的住宿和餐饮企业。
5.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
这些企业是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政府提供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统计这些企业的数据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并为政府的经济政策调控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