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通常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都属于违章搭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 责令停止建设;
2. 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
3. 如果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则限期拆除;
4. 在不能拆除的情况下,可以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如果遇到私搭乱建行为,可以拨打12319受理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