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是少数民族自己管理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的地区,可以设立民族乡。民族乡的名称通常由地方名称加上民族名称组成,乡长一般由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旨在解决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
民族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是少数民族自己管理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的地区,可以设立民族乡。民族乡的名称通常由地方名称加上民族名称组成,乡长一般由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旨在解决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