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时,主要遵循以下标准:
年龄因素
不满2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母亲不适宜抚养。
已满2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需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已满8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父母情况
包括经济条件、教育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基础等。
考虑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住房条件、收入、文化、学历、修养、品德、性情、对子女的照顾及亲密程度、现有生活环境等。
其他因素
维护子女权益,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稳定性与连续性,尽量保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考虑是否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一方存在明显过错,法院可能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倾斜。
若双方协商好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可能会支持,但一般不会直接写在法律文书上。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而异,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