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部门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县委工作部门
县纪检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县委办公室(内含多个子部门如政研室、督查办、目标办等)
县委组织部(含县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公务员局等)
县委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局等)
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等)
县委政法委
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关工委
党校
档案局
信访局
党史办
巡察办
生态文明办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县委直属事业单位
党校
档案局
群众团体
工会
团县委
妇联
工商联
科协
残联
这些部门在县委的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开展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县委部门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设置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