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包括购买预售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
离休、退休
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职工因疾病或意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
当职工的户口迁出原居住地或移居国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当租房费用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过高时。
其他情况
包括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提取公积金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明、退休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贷款合同等。具体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