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以下行为可能会导致扣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闯红灯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请注意,上述行为可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扣分,扣分累计可能会影响驾驶者的驾驶资格。扣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