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学校领导体系中, 党委书记的权力通常大于校长。尽管校长在行政级别和待遇上可能与党委书记相同,但党委书记作为学校领导集体的“班长”,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整体工作,包括党务和干部管理,并对学校的工作实行监督。党委书记在决策过程中拥有最终的决定权,特别是在涉及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上。
具体到不同层级的教育机构:
中小学:
在一些中小学,校长通常拥有更大的权力,负责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而党委书记主要负责党建工作。
高校:
在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虽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但实际的决策权在党委手中,党委书记在党委中拥有最大影响力,是学校的领导核心。
因此,无论是中小学还是高校,党委书记在职务和权力上通常比校长更为重要。然而,实际权力分配可能因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风格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