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性收入
包括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
经营净收入
来自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如种植、养殖、加工、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
财产性收入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收入,如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出租或出让房产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转移净收入
包括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保险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金等。
其他收入
包括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兼职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偶然所得等。
家庭收入不包括一些特定的收入,如按规定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及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等。
家庭月人均收入通常是根据家庭成员月收入总额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