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据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这种权利的特点包括:
单方行为:
形成权的行使不需要对方或其他人的同意或辅助行为,权利人一方即可决定法律关系的变动。
即时生效:
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生效,但通常可以撤回,不得撤销。
不可分割:
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除斥期间:
形成权的存在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即除斥期间,在此期间内不行使则权利消灭。
形成权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如合同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
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如离婚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等。
程序法上的形成权:如诉讼中的撤诉权、上诉权等。
形成权的行使通常不需要通过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的介入,与请求权(需要对方履行义务的权利)不同,形成权允许权利主体单方面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