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您可以根据以下指南携带化妆品:
允许携带的化妆品类型
固体或半固体化妆品,如口红、唇釉、眉笔、眉粉、散粉、高光修容、眼线笔、睫毛膏、眼影盘、粉底液等。
液态化妆品,如化妆水、乳液、精华、面膜、防晒霜、粉底液、睫毛膏、发型喷雾、发型啫喱、唇蜜、护手霜、牙膏、洗面奶、漱口水、洗发水、沐浴露等,但每种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携带要求
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
所有液态化妆品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需放入可重新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并接受开瓶检查。
每位旅客通常只能携带一个透明袋。
禁止携带的化妆品
带有易燃易爆标志的化妆品,如防晒喷雾、定妆喷雾等,禁止随身携带,也不允许托运。
指甲油由于易燃易爆特性,不允许随身携带或托运。
特殊携带情况
如果在机场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符合免税店提供的密闭透明塑料袋包装,并能提供免税店购物发票,可以携带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进入客舱。
请确保遵守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有细微差别。在准备行李前,建议您检查最新的航空安全政策或直接咨询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