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作通常由园林绿化局或林业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1. 市、区和县、街道和乡镇的绿化委员会负责宣传、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2. 市园林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的园林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市园林管理局的领导。
3.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4. 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
5. 小区绿化由开发企业根据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园林部门负责验收,交付后由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
6. 环保部门也参与绿化工作,特别是在乡村绿化和环境保护方面。
7. 在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化日常管护方面,单位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定产权单位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请根据您所在的地区和具体情况,查询当地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