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重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样品经过两次称量后,其质量差小于一个允许的误差范围。这个误差范围在不同的实验和分析方法中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质量差小于0.3mg(对于1g的样品)被认为是达到了恒重。
在重量分析法中,恒重通常用于确保样品在称量前已经干燥或灼烧至稳定状态,从而消除水分或其他挥发性物质对测量结果的影响。例如,在《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DL/T 938-2005)中,连续两次烘干或灼烧后的质量差值不得超过0.0003g。
恒重操作的具体要求可能包括:
相邻两次称量之间的时间间隔通常需要大于3小时,且不少于6小时。
在干燥至恒重的过程中,第二次及以后的每次称重都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对于炽灼至恒重的情况,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在每次干燥或炽灼后,样品应立即放入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再进行称量。
需要注意的是,恒重是重量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