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
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归属。
资源资产管理
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考核监管。
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
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保土地利用符合规划要求。
生态保护修复
统筹国土空间的生态修复,如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项目。
矿产资源管理
管理矿产资源,包括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合理利用和保护。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自然资源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