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离婚:
补办结婚证后离婚
双方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可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后离婚
若双方结婚证均遗失,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协助办理离婚登记。
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若夫妻中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直接前往任一方的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若结婚证丢失且配偶不愿配合补办,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可以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获得证明后,可直接向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办理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参考资料,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获取最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