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直接申报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亲自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包括到办税服务厅、巡回征收点或代征点申报。
邮寄申报
使用税务机关批准的统一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申报 (电子申报):
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或网络传输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包括网上申报、微机申报、专用报税机申报和电话申报。
简易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
其他方式申报
包括立接申报、代理申报和汇总申报等。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申报方式,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