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的职位主要包括:
1. 党委书记:负责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 乡镇长(乡长):负责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执行政策,领导和管理乡镇各项事务。
3. 人大主席:负责乡镇人大工作,主持会议,审查工作报告,提出议案等。
4.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工作,可能分管重要领域如纪检、组织等工作。
5. 纪委书记: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 副镇长(副乡长):协助镇长(乡长)工作,负责特定领域的管理工作。
7. 民政助理:负责民政工作,如婚姻登记、低保发放、残疾人福利等。
8. 财政所所长:负责乡镇财政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审计、税收征收等。
9. 农业助理: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如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
10. 教育助理:负责教育工作,包括学校管理、教师培训、学生资助等。
11. 卫生助理:负责卫生工作,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
12. 组织委员:主管乡镇系统的组织人事权,协助镇党委抓好乡镇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
13. 宣传委员:负责传播党的政策和引导公众舆论。
14. 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15. 派出所所长:掌控着维护本地社会治安的实权。
16. 科员:非领导干部,负责执行具体行政任务。
这些职位共同构成了镇政府的管理架构,负责乡镇的基层治理、城乡建设、农村发展、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