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验(车检)可以提前三个月进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这意味着,如果您的车辆年审截止日期是某个月份,那么您最早可以在该月份前三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请确保在申请前处理完所有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并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如行驶证、交强险凭证、车船税证明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提前进行车检,但不建议推迟车检,因为逾期年检可能会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