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不受孩子年龄的限制,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并协商一致关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有一些例外情况:
1.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2. 如果孩子在一岁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双方自愿离婚。
3. 对于16至18周岁的子女,如果他们以劳动收入为生,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18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因继续学习不能独立生活,或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自立,父母仍需继续提供支持。
以上规定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