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违反工作纪律
工作失职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滥用问责或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
统计造假
违规干预和插手
泄露组织秘密
涉外工作违规等
违反廉洁纪律
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
假公济私
挥霍公款
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
违反生活纪律
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
违背公序良俗等
违反组织纪律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不落实组织决定
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
搞非组织活动
违规选任干部
违规谋取人事利益
侵犯党员权利
违规发展党员
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
违反其他纪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
违反校规校纪,如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作弊等
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