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确定基数
生育津贴的计算以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对于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则使用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有额外的奖励产假、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等。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计算出的生育津贴低于当地上一年最低平均工资,则按最低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计算出的生育津贴高于当地上一年最高平均工资,则按最高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女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当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他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将差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变动进行更新,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