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部门通常是指由党委常委兼任领导职务的部门,这些部门在各自的党组织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常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党委办公室(简称“两办”):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枢机构,负责服务保障工作。
2. 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负责党员干部的执纪工作,具有较大的权力和影响力。
3. 组织部:主管人事工作,负责官员选任、公务员招录、党的建设等。
4. 宣传部: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内外宣工作、意识形态建设等。
5. 统战部:主管统一战线工作,联系并支持无党派人士及工商联等。
6. 政法委:负责领导和协调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的工作。
7. 其他可能包括的职能部门,如办公厅、统战部等,根据具体组织结构可能会有所不同。
这些部门通常是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往往与政府的行政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常委部门的工作人员通常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较大的工作压力,但同时也意味着较好的职业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