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15天。
因此, 年假最多可以休15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而且,如果职工依法享受的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或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或者病假累计达到2/3/4个月以上,这些情况下职工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