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通常如下:
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必须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庭宣判:
如果二审开庭后当庭宣判,判决书通常会在当天下达。
非当庭宣判:
如果不是当庭宣判,判决书通常会在两个月内下达,但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时间,并需报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请注意,这些规定确保了二审案件的审理效率和公正性,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留出了延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