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结算是一种根据购销合同执行的结算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发货与委托:
收款人(卖方)根据与购货单位(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
银行托收:
收款人委托自己的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托收银行)提交托收请求,即要求购货单位付款。
核对与承付:
购货单位在收到货物后,根据合同核对发货的单证或进行验货。确认无误后,购货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
款项划转:
购货单位的银行在确认付款后,将款项划转至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良好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结算。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异地交易,且单笔金额通常不低于一定数额(如1万元人民币)。
托收承付结算包括托收和承付两个过程,其中托收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的行为,承付则是指购货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托收承付结算是一种较为传统的结算方式,随着现代化支付手段的发展,如电子支付和在线银行服务,传统的托收承付结算使用频率可能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