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当形成净利润并在弥补之前的亏损之后,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公积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方可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
这是企业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其提取比例和方式由股东会自行决定。
提取盈余公积的目的在于增加企业的内部积累,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或是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提取的盈余公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