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殴打他人导致轻微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 护理费:根据受害人住院护理的时间长短决定。
5. 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天数确定。
7. 其他合理费用:如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和当地的具体标准来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