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限: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认定后,如果病情相对稳定或治疗终结,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