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委托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 委托书文本:
授权事项应明确具体,最好与工作人员沟通细化。
3.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涉及财产关系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如委托他人出售或抵押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4.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亲属关系证明(如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亲属关系时需要);
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辅助材料。
5. 特别提示:
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可以指定收款账户;
不限于亲属关系,朋友或其他无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办理。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公证处的要求和委托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公证处咨询最新的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