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中央行政机构共有 11个行政省,具体名称如下:
1. 总务省
2. 法务省
3. 外务省
4. 财务省
5. 文部科学省
6. 厚生劳动省
7. 农林水产省
8. 经济产业省
9. 国土交通省
10. 环境省
11. 防卫省
这些行政省是中央行政机构的主体,各行政省都设有大臣、政务次官、事务次官和大臣秘书官等职位,各省均设大臣官房和若干局。
建议:尽管日本在地方行政上划分为47个一级行政区(1都、1道、2府、43县),但在中央层面,仍然保留了“省”这一行政层级,用于指代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