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诺成合同类型:
1. 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2. 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 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4. 运输合同:包括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海运合同、铁路运输以及公路运输合同等。
5. 技术开发合同:一方提供技术,另一方支付费用进行技术开发的合同。
6. 仓储合同:一方将物品交由另一方保管的合同。
7. 委托合同: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某项事务的合同。
8. 行纪合同: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贸易活动的合同。
9. 居间合同:一方介绍双方认识或促成双方达成合同关系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些合同类型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其他给付即可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某些诺成合同可能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