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传票送达的时间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立案后的5日内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并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传票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法院还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通过登报等方式发出公告,公告发出后60日即视为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送达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效率以及送达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案件较为简单,传票可能在一个月左右送达;而如果案件较为复杂,送达时间可能会更长。
请根据您个人的案件情况,联系负责您案件的法院了解具体的传票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