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病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基本信息记录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
主诉(患者就诊时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和发病期限)。
现病史(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
个人史(包括出生情况、喂养方式、生长发育情况等)。
过敏史(药物过敏、食物过敏等)。
月经婚育史。
家族史(家族成员的健康状况)。
体格检查
系统检查体格,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瞳孔大小和巩膜是否黄染、角膜反射如何、皮肤是否有出血点、蜘蛛痣、瘀斑、黄染等。
颈抵抗感、颈静脉是否充盈、双肺是否有啰音、心脏是否有各种杂音及其传导、胸部叩诊是否有实变、腹部望、触、叩、听检查情况(肠鸣音和移动性浊音、腹壁是否有压痛和反跳痛、是否有触及肿块等)。
病理反射的检查。
诊断与治疗
诊断或印象,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
治疗处理意见,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
住院病历应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记录规范
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各项记录都需要有医生和护士的签名,以确保责任明确。
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其他注意事项
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个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要点,可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医疗活动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有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