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单列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城市,具体含义如下:
行政隶属关系:
计划单列市保持其省辖市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即它们仍然是某个省份的下属城市。
经济管理权限:
尽管行政级别不变,计划单列市在经济体制和管理权限上相当于省级城市,拥有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经济计划单列:
这些城市的经济计划是单列的,即它们的经济计划直接由国家计划部门制定,并向中央政府负责,而不是像其他城市那样向所在省份负责。
财政与中央挂钩:
计划单列市的财政与中央直接挂钩,这意味着它们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直接与中央政府相关联,而不一定与所在省份的财政完全脱钩。
副省级城市:
在中国,计划单列市同时也是副省级城市,这意味着它们在行政级别上与普通的省辖市有所区别,拥有更高的管理权限和地位。
计划单列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城乡分割问题,通过赋予大城市更多的经济自主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并探索以大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区的发展模式。目前,中国的计划单列市包括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和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