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不是警察。司法局的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以及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由此可见,司法局并不属于警察机关,其工作人员也不具有警察身份。不过,司法局下辖的监狱管理局和教育矫治局的工作人员是人民警察编制。此外,司法局有时会与公安系统合作,协助进行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