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并不属于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免职是一种组织措施,用于公务员的正常职务调动,或者是因为公务员不能胜任现职或其他特定原因。免职不涉及对公务员的纪律或行为进行评价或惩罚,因此不应被视为一种处分形式。
性质不同
免职是一种人事处理措施,用于正常的工作调动或职务调整,不具有惩戒性。
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
条件不同
免职的条件通常包括职务转换、晋升或降低职务、离职学习超过一年、因病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等。
处分的条件涉及公务员的违纪行为,如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等。
后果不同
免职一般不影响公务员的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可能会影响级别和工资。
处分如撤职会导致公务员级别和工资降低,并可能影响将来的晋升。
综上所述,免职是组织内部的一种正常人事调整,与处分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