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以及在本单位的职务或工种。
误工原因与时间:
详细描述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及车辆信息,以及因此导致的误工起始时间和预计结束时间。误工时间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包括伤者接受治疗的起止时间和医生建议的休息时间。
工资费用或收入损失情况:
注明误工期间的具体工资费用或收入损失情况,以便确定误工赔偿金额。
单位签章及法律依据:
证明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开具证明的时间。在撰写证明时,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确保证明的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其他相关证明:
如有必要,可以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完税凭证、病历或医院小结等,以进一步支持误工费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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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赔偿证明
兹证明:
(1) 姓名:(男/女), 民族:(汉族/其他),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职务:(职务名称)。
(2) 误工原因:于 年月 日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
(3) 误工时间:自 年月 日至年 月日,共计误工 天。
(4) 工资情况:本人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因误工期间未到岗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小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5) 单位签章:本证明由(单位名称)出具,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证明时间为 年月 日。
(6)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证明。
(7) 其他相关证明:(如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完税凭证、病历或医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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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误工费赔偿证明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