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江西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为18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以及江西省额外奖励的产假90天。
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当前江西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为18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以及江西省额外奖励的产假90天。
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