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城的局级单位数量因地区和行政区划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根据提供的信息,可以整理出以下概览:
一个县城通常有30个左右的局级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统计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水务局、审计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商务局、档案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等。
某些情况下,县的局级单位数量可能会更多,达到40个至70个,这取决于具体的行政区划和管理需求。
常见的局级部门还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军分区、副厅级部门、市纪委、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海关、央行地方分行等。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过往的数据和报道,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具体数据,建议查询最新的官方统计或行政区划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