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进就业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将就业放在优先位置,注重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宏观调控政策与就业的协调。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就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重点解决特定群体的就业问题
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三个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鼓励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资金支持等,鼓励和支持创业活动。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大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提升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适应新的职业变化,增强就业稳定性。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强化公平就业政策,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加大促就业专项政策力度,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和社保补贴等政策。
优化就业环境和公共服务
提高就业过程的亲和力,实现“就业可预期可获得”的持续激励,打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加强就业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促进就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这些措施体现了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多方面努力,旨在通过多种手段和策略,实现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