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的级别根据所在城市的行政级别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几个常见的级别划分情况:
1. 直辖市(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的公安局局长通常是正厅级,如果该局长同时是市委常委,则可能是副省级。
2. 副省级市的公安局局长通常是副厅级。
3. 普通省会地级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公安局局长,如果是市委常委兼任,则是副厅级;否则通常是正处级。
4. 地级市的公安局长通常是正处级,如果兼任副市长则是副厅级。
5. 县级市公安局局长通常是正科级,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副处级。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级别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需要参照最新的官方信息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