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前身为俄罗斯帝国及苏联)在历史上侵占了中国相当一部分领土。根据可靠的历史资料,苏联侵占中国领土的总面积大约为588.38万平方公里。这一数字涵盖了通过多个不平等条约割让的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尼布楚条约》、《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等。
具体到苏联时期,苏联通过这些条约和事件侵占的领土包括:
根据1689年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国失去了约2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根据1727年签订的《恰克图条约》,中国又失去了约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除此之外,苏联还通过其他条约和手段侵占了唐努乌梁海约18万平方公里以及其他零碎土地,总计约170万平方公里。
这些领土的侵占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对中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