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1. 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如适用)。
3. 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 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且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5. 计划生育证明,根据生育情况可能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二孩生育审批表。
6. 如果婴儿出生一个月后申报户口,可能需要提供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7. 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8. 如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9.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亲子鉴定证明(如无医学出生证明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