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通常情况下单位不再发放工资。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述:
1. 生育津贴是社会保险对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补偿,相当于俗称的“产假工资”。
2. 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本人的工资,单位应当补齐差额。
4.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则需要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实施细则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