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一般情况下
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在 3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是 7天。
总计,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 10天(3天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间 + 7天检察院审查时间)。
特殊情况下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可以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1至4日。
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 14天(3天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间 + 1至4天延长 + 7天检察院审查时间)。
对于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至 30天。
总计,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 37天(30天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间 + 7天检察院审查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期限计算中,开始计算的当天不算在内,而是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